| |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政策文件 | 课程推进 | 课程标准 | 教学指导 | 考试评价 | 教材建设 | 幼儿教育 | | ||
|
||
|
|||||
| 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612 更新时间:3/23/2010 ![]() ![]() |
|||||
|
教基二司函[2010]2号 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2010〕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 本次活动征集的成果是2001年至2009年期间所取得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先行开展征集评选工作,确保推荐的教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报送教学研究成果时,请按推荐顺序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的填写 各省(单位)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认真填写如下材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见附件三,一式三份)。要全面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成果形式是教学案例、课件、软件的,也需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 申报材料要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不得剪贴。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需分开装订。 三、成果报送 1.请各省(单位)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成果报送工作,并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单位回执》(见附件四),于2月5日前寄出,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2.各省(单位)统一报送所有成果材料时,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同时,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印刷品和实物除外)。报送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均不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3.本次活动的有关材料可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网站(www.ncct.gov.cn)下载。 所有材料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学处(100816)。 联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课程发展处 柳夕浪 电话:010-66096779 email:jcskcc200909@yahoo.cn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学处 有宝华 电话:010-88393578 email:ybh@ncct.gov.cn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
|||||
| 文章录入:wanghao 责任编辑:funloft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Copyright(c)2007 ncc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10-88393588 电子邮箱:ncct@ncct.gov.cn 京ICP备050383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