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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612    更新时间:3/23/2010    

教基二司函[2010]2

 

关于报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教基二厅〔2010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

本次活动征集的成果是2001年至2009年期间所取得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先行开展征集评选工作,确保推荐的教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报送教学研究成果时,请按推荐顺序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的填写

各省(单位)报送的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认真填写如下材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见附件三,一式三份)。要全面反映教学研究成果的背景与意义、研究与实践过程、成果主要内容、实践效果与特色创新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成果形式是教学案例、课件、软件的,也需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

申报材料要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不得剪贴。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需分开装订。

三、成果报送

1.请各省(单位)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成果报送工作,并填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单位回执》(见附件四),于25日前寄出,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2.各省(单位)统一报送所有成果材料时,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同时,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印刷品和实物除外)。报送时间为41日至4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均不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3.本次活动的有关材料可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网站(www.ncct.gov.cn)下载。

所有材料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学处100816)。

联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课程发展处  柳夕浪

电话:010-66096779  emailjcskcc200909@yahoo.cn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学处  有宝华

电话:010-88393578  emailybh@ncct.gov.cn

 

附件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汇总表》

附件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总结》

附件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报送单位回执》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文章录入:wanghao    责任编辑:funl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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