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和主要工作: 1. 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的评价研究工作; 2. 组织开展课程教材建设的评价工作; 3. 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中考评价、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的研究、指导与培训工作; 4. 组织区域和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价工作; 5. 组织对在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评估认证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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