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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和主要工作

1.    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的评价研究工作;

2.    组织开展课程教材建设的评价工作;

3.    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中考评价、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的研究、指导与培训工作;

4.    组织区域和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价工作;

5.    组织对在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评估认证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