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处职能与主要任务:
1. 指导、协调地方教研部门教研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教研员培训及教研活动。
2. 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理论、政策、实践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3. 组织全国优秀教学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
4. 拟定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价标准,开展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及宣传工作。
5. 组织优秀教学、教研资源的研发和推广工作。
6. 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重大研究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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